上海新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原浦东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(审计局、监察局)组建的上海兴沪会计师事务所改制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本所由注册会计师和中、高级会计师、高级经济师等专业人员组成。现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4人、注册资产评估师5人、注册税务师5人、工商代理资格人员5人、特约审计人员若干。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,恪守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遵循执业规范,接受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股份制企业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、外资企业、私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和个人委托,提供会计查帐、验证和会计咨询、代理登记、代理记帐等委托,提供优良服务。
近年来,本所每年出具业务报告约2000份,得到新老客户的赞誉和社会公众的良好评价,并为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、市科委推荐的专业审计中介机构和浦东新区工商局“工商年检”审计及“三虚”专项审计的指定的审计机构。
本所一贯坚持认真、负责的办事原则,业务量不断拓宽,本所愿意继续忠诚为所有客户提供高质量、高效率的服务,并按规定合理从优收费,欢迎惠顾,业务范围为:
一、会计查帐及验证业务:审查会计帐目、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,出具查帐报告书;验证企业的投入资本,出具验资报告书;办理企业解散、破产、歇业的清算事项;协助鉴别经济案件证据;其他会计查帐验证事项,包括专项审计、财务收支审计、工商年检、外汇年检等。
二、会计、经济管理咨询业务:担任常年会计顾问、提供会计、财务、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;代理纳税申报;代理申请注册登记(工商、税务、社会团体等),协助拟订合同、章程和其他经济文件;代理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记帐和会计核算工作;其他会计、经济管理咨询业务。